而且她身上没什么钱,光逛不买也没意思,也别人逛街的心情。“不了,褚姐姐,我还是好想睡觉,不想出门,你们去吧,我就在客栈里面。”“既然如此,那你好好休息吧。等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点吃的。”“谢谢褚姐姐。”这次凌华没有拒绝,一直不领情,拒人千里之外也不太好。“乖。”褚彦琳又摸了摸凌华凌乱的头发,这才转身走了。看着褚彦琳离开,凌华这才松了一口气。
“小凌华,你怎么了,是我呀,褚彦琳。”
凌华一惊,不是先前的那人,她弄错人了!
赶忙跑过去开门,门一打开,面前站着的是面色担忧的褚彦琳。
凌华看到是她,松了一口气。
她愧疚道:“对不起,褚姐姐,我还以为是别人呢。”
“你还以为是谁呀!是有人欺负你吗?”
“没什么...褚姐姐,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凌华没有和褚彦琳多说什么,毕竟她看见那人,之前中途休息的时候,和褚彦琳也是有说有笑的。
这路上休息的时候,两人也曾手挽手,关系瞧着颇为亲近。
褚彦琳与那人的交情,说不定比凌华还好。
比起她这个小屁孩,一般人当然还是比较喜欢跟同龄人交流。
看凌华不愿意说,褚彦琳识趣的略过这个问题。
“我们打算去城里面逛一逛,你要一起吗?”
凌华注意到的褚彦琳口中说的是“我们”,而不是“我”,想来还约了其他的人一起。
“赵姐姐他们也去吗?”
“我刚刚去找过几位仙师,他们都不在,想来已经自行出去了。”
凌华当下便没了出去逛的心思。
而且她身上没什么钱,光逛不买也没意思,也别人逛街的心情。
“不了,褚姐姐,我还是好想睡觉,不想出门,你们去吧,我就在客栈里面。”
“既然如此,那你好好休息吧。等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点吃的。”
“谢谢褚姐姐。”这次凌华没有拒绝,一直不领情,拒人千里之外也不太好。
“乖。”褚彦琳又摸了摸凌华凌乱的头发,这才转身走了。
看着褚彦琳离开,凌华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其实并不喜欢除了家人和特别熟悉的人以外,对自己那么热情。
只要维持那种,见面只说上两句的交情便可。
深交,便不必了。
而且,事实上,现阶段的她不想和别人有这么多的接触。
还不如像赵元白那样平平淡淡的就好。
过于热情,她实在是应付不过来。
将房门合上,她转身又坐回了床上发呆。
留在客栈里,她也不知道做什么了。
想了想,趁现在大家都不在客栈里面,她正好有时间研究一下娘给的镯子。
这一路上,人实在太多,她找不到独处的机会,还没来得及仔细看过呢。
室内光线昏暗,凌华找来火折子把油灯给点上。
在黑暗中猛然亮起的灯光,一瞬间有些刺眼。
凌华眨巴眨巴呼之欲出的眼泪,又硬生生的逼了回去。
半晌,终于适应了这个光线。
就着面前有些昏暗的灯光,凌华从衣襟处伸手进去,把镯子从怀里掏了出来。
然后把脖子上的红绳子解开,凌华只觉得,自己的脖子终于解放了。
她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脖子上可能被绳子磨破了皮,不用摸上去,就能直面感觉到脖子处传来一阵阵火辣的疼。
说到底,这镯子挂在脖子上还是太重了些。
而且小孩子的肌肤娇嫩,又挂了这么重的东西在脖子上,不磨破皮这才奇怪呢!
可惜的是,现在房里没有镜子,也无法看清楚自己脖子如今的情况。
不过,只是破了些皮,情况应该是不严重的,现在也不好去看大夫。
东西也取了下来,等伤口自己恢复就好。
凌华把注意力重新放回了手里的镯子。
眼前的镯子,和她前世拥有的那个,除了里面没有裂纹,其他的都一模一样。
质地,花纹,触感,甚至隐隐约约传来一阵熟悉的感觉。
说起来,凌华前世的那只镯子。
是她前世的爸爸留给她的。
她爸死的那年,她才10岁。
她爸死了还没tຊ一个月,她妈就带着她爸留下的全部遗产改嫁初恋,给初恋的孩子当后妈去了。
也幸好当时这个镯子,她爸有先见之明,没个她妈,早早地就给了凌华。
不然,这东西最后可不一定落在凌华手里。
就这样,她妈还三番两次想哄骗过去。
只是凌华死活不应,加上这镯子看上去也不是很值钱的样子,这才给凌华留了下来。
东西没要到,加上对这女儿不喜,认定这个女儿天生与自己不亲。
凌华她妈改嫁的时候,都不带通知凌华一声。
甚至,凌华连自己亲妈重新嫁了人这件事,还是她从邻居口中得知的。
后来凌华到了他们的新家里,过了一段时间,只是发生了那样的事,待的并不长......
此后更是将凌华赶回乡下老家去。
自从,凌华就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
连生活费都不留一点,做人真绝!
也不知道凌华她爸底下有知,会不会半夜从底下爬上来找她妈算账!
只可惜,凌华的妈妈没有等来报应,反而是凌华的爷爷奶奶还没等凌华大学毕业就去了。
此后凌华独自一人生活,直至这亲妈身体出了问题。
竟然在凌华工作的医院重新碰上了,不过对方可没有认出凌华。
凌华也没想着母女相认。
她妈是肾出问题,万一认出来了让她捐肾怎么办?
想想那些年,什么狗血的电视剧,凌华陪着她奶奶可没少看。
她觉得,她跟她妈,就这样维持互不相见,互不来往就挺好的。
而也是在凌华她妈住院的这段时间,凌华就倒霉的出了事。
她只是顺道去看了看朋友,结果自己就被砸死了!
一命呜呼,连阎王的面也见不着。
那个镯子,就是凌华临死前,亲眼看着它化为青烟融入她体内的。
那么问题来了,触发条件到底是什么呢?
凌华努力回想着,前世这个镯子消失前后发生在她身上的事。
难道是......
血?
对了,她记得她死前是被砸的头破血流,有不少鲜血是浸染到这个镯子上。
而且很多小说里面的宝物,不都是通过滴血认主获得的吗?
想干就干!
凌华果断将左手食指递到嘴里,学着从电视里面看到的姿势,用力一咬!
没咬开……
主要是太疼了,她狠不下心。
她犹豫了一下,转身从小包袱里面取出了一把匕首。
这是家里让她带着防身用的,没想到先用在自己身上了。
狠了狠心,她用匕首对着食指一划。
一滴滴鲜红的鲜血冒出。
她赶紧把血滴落到镯子上。
一滴、两滴、三滴......
怎么好像没反应,难道是她弄错了吗?
还是血量不够?
望着手里的匕首,她闭了闭眼,再次狠心在靠近手掌的位置来了一刀,顿时血流如注。
再次滴落到镯子上。
在她的视线注视下,镯子沾染了血液,整体开始变红好像被血液浸透进去似的。
然后悄然无声开始浮了起来。
但是这镯子好像不满凌华这放血的速度。
下一秒,就在凌华活见鬼的惊骇目光之中,镯子狠贴上了她的伤口之处,不停地汲取她的血液。
镯子的颜色也变得越来越红,红得耀眼夺目,红得诡异吓人。
好在凌华在这之前,就已经紧闭门窗,不然可真让外面的人看了去。
《洛暖暖凌枫》完结小说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主角是洛暖暖凌枫,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那香甜的味道占据她的味蕾。真没想到古代的菠萝竟比现代的好吃。看来古代土壤还是挺好的。小宝不懂什么叫草萝,他只知道,娘亲给的一定是好吃的。洛暖暖那块菠萝刚放进嘴里,小宝就迫不及待拿开了一口。一口咬去,那闪亮的眼眸猛然瞪大:“哇呜,好好吃,以前我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果子,爹爹,你也吃。”小宝拿起一块往凌枫嘴里塞,凌枫下意识张开嘴。下一秒,一只手伸过来,“啪”地一声将小宝手中的菠萝打掉。
小说主人公是女配靠浇水神树抓女主池塘的鱼的小说叫《女配靠浇水神树抓女主池塘的鱼》,它的作者是佚名最新写的一本穿越架空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爬到六百多阶梯的时候,舒月感觉双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酸爽不已,每向上爬一步都感觉艰难不已,到了七百多阶的时候,舒月已经开始手脚并用了。反观王烟雨,却像一朵白莲花一样,慢悠悠的往上走着,就好像她身上没有重力加持。事实上,女主的确没有感觉到有重力,轩辕已经帮她承担了大部分重力,看着大家挣扎痛苦的爬,她突然生出一种优越感,一种众生皆苦我清醒的状态,这感觉自己能掌控这个世界。
戴苗贺远舟小说(主角戴苗贺远舟) 完整版,个人感觉很棒的一篇文!故事够曲折,有虐有爱,感情专一,一路悬念不停,看到停不下来,精彩内容:戴苗一时陷入其中。温时绪轻笑出声,开口道:“好,那就一起去尝尝吧。”听到温时绪的声音后,戴苗才回过神来。她迅速收回视线,耳尖悄悄爬上一抹绯红。温时绪身上的气质和贺远舟完全不同,相较于贺远舟,温时绪身上多了股清冷的书卷气。十年未见。戴苗现在甚至有些想不起来,贺远舟长什么样了。等众人写完信后,领导来到众人面前。“今晚大家一起去外面聚餐,庆祝一下实验取得成功,聚餐后给大家放几天假,好好休息一下。”
小说主人公是偷欢的书名叫《偷欢》,它是作者写的一本都市言情类小说,凭借两人之间的恋爱感情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和你谈了那么长时间,其实我知道从来都没有走进过你的心里。也只在你听不到的时候我才有勇气说出来。其实,我真的没有想到妈妈会那么容易答应我们之间的事情,我真的很开心……”说对祁颂真的没有爱,那是绝对不可能。如果没有感情根本支撑不了两年,她也不会心甘情愿的和她见父母准备踏入婚姻的这一步。可偏偏这个时候,祁婓燃就这样在一墙之隔的距离,对她做出了这样的事!屈辱撞击压迫让她的思绪回到了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