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突然出现黏糊糊的触感,不对劲,好家伙埋头往下一看。小孩的粗麻布衣服正渗透着浓浓的血迹,血水晕开在小孩的粗布衣服上,将小孩的衣服染成了深色。先前距离远,看不真切。近距离,元初再仔细查看这小孩。虽然她脸看着脏兮兮的,脸上也无任何血色,但仔细瞧着,五官还算端正,眼角有一颗泪痣,眉头紧锁,嘴唇泛白,身体还打着哆嗦,体温也低的吓人。元初实在不敢想象这副模样的小屁孩居然是未来的魔尊,还被伤成了这个样子。反观其他小孩,顶多就是身上脏了点,陷入了昏迷,也没伤这么严重。
元初立在那,愣了许久,迟迟没有动作。
李阳等人见元初良久没有动作,迟疑道:“师叔,这些孩童该如何安置?”
元初并未立即回他,有些费力地走进铁笼,抬起手小心翼翼将顾兮抱起来。
感受到女主的体重,元初在内心感叹,“啧啧,女主这也太轻了吧,身上没两斤肉,平常不会是光吃素没吃过肉吧。”
手上突然出现黏糊糊的触感,不对劲,好家伙埋头往下一看。
小孩的粗麻布衣服正渗透着浓浓的血迹,血水晕开在小孩的粗布衣服上,将小孩的衣服染成了深色。
先前距离远,看不真切。近距离,元初再仔细查看这小孩。
虽然她脸看着脏兮兮的,脸上也无任何血色,但仔细瞧着,五官还算端正,眼角有一颗泪痣,眉头紧锁,嘴唇泛白,身体还打着哆嗦,体温也低的吓人。
元初实在不敢想象这副模样的小屁孩居然是未来的魔尊,还被伤成了这个样子。反观其他小孩,顶多就是身上脏了点,陷入了昏迷,也没伤这么严重。
原书中描述的身为魔尊的她神色总是透着狠戾,一张神情麻木的脸庞上,有着泥塑石雕般的凝滞之态,似乎没有任何事可以引起她的关注。
她脸上总带着一抹难以掩饰的凄然之色,唇角毫无笑意。只有两只眼睛偶尔转动一下,又好似枯井般沉寂下来。
在后期一次仙魔大战中,顾兮可是以一敌百的存在,仅以一人之力就重创了仙门各宗派。
之后带领其部下把仙门各派搞的天翻地覆,颇有种拉全天下人陪葬的气势。
但眼前这小孩瘦的跟根竹竿似的,受如此重伤的小孩在未来居然会成为魔尊。
“这真的是未来毁天灭地的魔尊吗?”元初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
“宿主、宿主,根据系统算法显示女主身体状况十分不好,事不宜迟,咱们还是先赶紧找间客栈,替她疗伤吧”零零六焦急道。
元初回过神来,立马转头看向李阳道,“你派一些弟子搞清这些孩子的原生家庭情况,并将人平安护送到家。”
李阳低眉拱手道,“是,弟子领命”
王坤泽看着元初抱着手里的孩子不放,欲言又止道,“那您怀中这孩子……”
话还没说完,就看见元初淡淡的剜了他一眼,立马闭嘴,改口道,“弟子这就去护送这些孩童安全归家。”
元初只微微点头示意。
待出了山洞,王坤泽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啊,吓死了,元初师叔刚才那眼神好吓人,感觉要杀人。”
走他旁边的李阳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调笑道,“这些尊者的事,还是少打听,下回注意了。”
王坤泽连连点头,“不敢了不敢了,下回绝不敢多嘴了。”
*山洞内*
待众弟子散开,元初随即离开山洞,飞往客栈。
元初一手推开客栈门,大步流星地走到床前,小心翼翼将顾兮轻放到床上。
要替她疗伤,看来得先把她衣服剥开先止住血,再给她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
事出紧急,元初没想那么多,况且在元初看来这不过十四岁的小孩,没那么多顾忌。
一抬手剥开顾兮的衣服,就看到她背部几条明显的猩红的鞭子印,正往外渗着血珠子。
除此之外还有已经结痂的或淡或深的疤印,整个背部看起来十分瘆人。
小心将人翻过身来,胸口处也是大大小小的伤,原本白皙的肌肤不复见,取而代之的是青青紫紫的淤痕。
“啧,这孩子先前经历了个啥啊,身上咋这么多伤。”
元初把从宗门带来治疗外伤的药涂抹在顾兮的伤口上,又把刚买的衣服给她穿好,随即给她喂了一颗血气丹。
给她盖好被子,用手背轻触她额头,松一口气,“还好,发烧还没那么严重。”
做完这些,元初顿时觉得自己口干舌燥,额头都冒了一层薄汗,往房间桌子旁边的木凳一坐。
她抬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边平复自己的气息边问道:“小六,你说女主为啥受了这么重的伤啊?”
“宿主,这与女主的身世相关,目前小六还无法告知宿主,得靠宿主自己参与与女主的剧情,自己摸索才知道了”,零零六为难道。
原书中,并未详细讲述女主的身世,只一笔带过,元初也不知女主的身世详情。
听出系统似乎有难言之隐,元初只叹息一声,“好吧,看来只有等她醒了才知晓了”。
接着又守了顾兮一夜,但她似乎仍未有转醒的迹象。
第二日清晨
阳光照进来,被客栈的窗户纸过滤,漏到元初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元初感受到温暖的阳光,醒来后习惯性伸伸懒腰,随即走近床前查看看顾兮的状况。
“嗯,脸上似乎有些许血色了,不枉费我耗半条命救她了,但愿能早点醒吧”,她喃喃道。
又等了好一会儿,见女主还是没醒,元初百无聊赖,实在无聊的紧,索性就出客栈下去逛一下。
因着昨日昆仑派弟子已经将镇上居民丢失的孩童挨家挨户护送回去了,并告知她们抓她们孩子的罪魁祸首吞天火鸟已经被他们昆仑派重伤逃离清水镇了。
叫她们放宽心,那吞天火鸟不敢再造次了。
所以今日的街道,已经恢复了些许往日的繁荣。
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的,琳琅满目的小商品,街边布满各种小摊点,混合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
“卖馄饨嘞,皮薄馅大汤汁多,只需五文一碗。”
听到小贩的吆喝声,元初想到自己下山后都没来得及尝尝这山下的人间美味,顿了一瞬,一想到煮好的馄饨。
闻一闻,满是香气扑鼻,咬一口,皮软软的,又鲜又嫩,顿时口水直流三千尺,心底的馋虫犯了。
“老板,来一碗馄饨”。
小二立马笑容满面地答道,“好嘞客官,您稍等”
过了一会,小二将馄饨端上桌来,“客官,您的馄饨,请慢用。”
元初用筷子夹起一个馄饨,放到嘴边吹一吹,再轻轻咬下一小块,那馄饨馅的美味和馄饨皮的滑溜感合在一起,实在是妙不可言。
每一口馄饨都是一次味蕾的狂欢,馅料香甜,汤汁清淡,搭配鲜嫩的豆腐和青菜,美妙的滋味让人流连忘返。
“嗯,好吃”,闭上眼睛好像身体很轻盈,腾云驾雾一般。
作为一个地道吃辣的现代人,元初想如果再配上辣椒酱的话,似乎会更加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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