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确实追不上央金卓玛。只是他不会为此生气,嘉木那么温柔,也值得被人温柔对待。沈凌枭默默移开视线,轻叹了一口气。他比谁都更早知道这件事,所以才放弃了,申请了回乡。一节课上完,沈凌枭把嘉木留下,教他拉手风琴。“我随便演奏一曲,你先听听。”说着,沈凌枭拿起手风琴,演奏了一曲藏区民歌《南卡》。悠扬婉转的曲调从沈凌枭指尖倾泻而出,流畅生动,让人想到辽阔无际的天空。一曲终了,嘉木笑着问:“藏区民歌向来口耳相传,没有曲谱,你能演奏得这么熟练,应该练习过很多遍吧?”
沈凌枭挂起一个礼貌的笑,点头应下了嘉木的话:“没问题。”
反正他也要离开了,就当是嘉木来接替自己的位置吧。
正想着,他抬眸看向央金卓玛,抿了抿唇,犹豫开口:“央金卓玛……我有话跟你说。”
央金卓玛却几不可察地皱了皱眉,淡声开口:“我还有会,你的事之后再说吧。”
说完就带着嘉木上车,留给沈凌枭一个远去的车影。
哪有那么着急的会议,连听他说一句道别的时间都没有吗?
沈凌枭心中的酸涩几乎,默默攥紧了手,转身回了宿舍。
第二天,沈凌枭刚到学校,就看到有同事围着嘉木说话。
“今天是卓玛营长送你来的吧?好羡慕你呀……”
“是呀,沈凌枭追了那么久都没坐上的副驾驶,你一回来就坐上了,他看到得气死了!”
几人话语中满是嘲笑:“之前还以为卓玛营长对沈凌枭多好呢,现在看来,对你才是真好!”
听着他们的讥讽,若是以前,沈凌枭一定心酸又气愤,忍不住冲上前去与他们理论。
可现在,他只是平静地推开了门,淡声开口:“快要上课了,你们都不去教室吗?”
说话那几个顿时尴尬,互相看了一眼,赶紧抓起书跑了,只留嘉木愣在原地。
沈凌枭知道这些话不是他本意,于是没在意他,转身便要走。
嘉木却追了上来,主动解释。
“沈老师,你别误会,我只是顺路搭卓玛的车来,她对我好也只是小时候的情分……”
沈凌枭看着他温柔包容的模样,知道他是好意。
却还是忍不住心头酸涩起来。
他们从小长大的情谊,自然应该更亲密,自己有什么立场误会,让他主动解释呢?
沈凌枭撑起一个笑,摇头说:“不用解释,我没误会。”
看着他眸中难以掩饰的痛色,嘉木还想说什么,上课铃却在此时响了。
两人只能先去上课。
沈凌枭落后半步,看着嘉木的身影,心后知后觉地漫上一丝苦涩。
其实同事们说的没错,央金卓玛确实对嘉木比对自己更好。
他也确实追不上央金卓玛。
只是他不会为此生气,嘉木那么温柔,也值得被人温柔对待。
沈凌枭默默移开视线,轻叹了一口气。
他比谁都更早知道这件事,所以才放弃了,申请了回乡。
一节课上完,沈凌枭把嘉木留下,教他拉手风琴。
“我随便演奏一曲,你先听听。”
说着,沈凌枭拿起手风琴,演奏了一曲藏区民歌《南卡》。
悠扬婉转的曲调从沈凌枭指尖倾泻而出,流畅生动,让人想到辽阔无际的天空。
一曲终了,嘉木笑着问:“藏区民歌向来口耳相传,没有曲谱,你能演奏得这么熟练,应该练习过很多遍吧?”
沈凌枭下意识点了点头。
嘉木便弯了弯眼眸,打趣道:“我记得这是卓玛最喜欢的曲子,你是打算演奏给她听的吧?”
他话语温柔,没有恶意,仿佛只是好朋友之间的聊天。
沈凌枭却怔了一瞬,心中滋味复杂。
嘉木说的没错。
他确实是在知道央金卓玛喜欢这首曲子后,才日夜勤学苦练,只想有机会亲自演奏给她听。
可现在……
沈凌枭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说:“之前想过,现在就算了。”
“为什么?”嘉木疑惑地问。
沈凌枭忍住心中酸涩,缓缓开口:“因为我已经决定,不喜欢她了。”
此话一出,屋中寂静。
沈凌枭见嘉木沉默,主动笑笑岔开话题:“午休到了,我们先去吃饭吧,回来再学。”
说着,他就拉着嘉木往外走去。
只是一开门,却对上了一双沉静冷淡的眼眸。
这本《周迟遇许悠》是由作者景周迟遇许悠写的,主人公周迟遇许悠的故事精彩丰富,下面给大家带来精彩内容:一个顾氏,立马堵住了他的嘴。他抿了抿唇:“我没有意见。”见他没有提出异议,我又看了一眼在坐的管理层。目之所及,都没有人反对。直到视线对上一个设计主管停住,她满脸的不愤全写在了脸上。见我望来,她瞳孔的火焰冒了出来,当即张开口:“我不服。”这个设计主管叫罗丝,在业内小有名气,是公司花大价格挖来的。有能力,自然能获得优待。我没有强硬对待。只气定神闲发出一声疑问:“哦?是吗?你说说那里不妥?”
小说主人公是秦晚夏霍廷枭的书名叫《秦晚夏霍廷枭》,本小说是作者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这回,换秦晚夏红脸了。虽然这护士说的都是实话,可当着长辈的面,她哪里好意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真是对恩爱的情侣似的。霍云策也奇怪。他此刻谁也不信,却过分依赖秦晚夏,仿佛是出于本能,尤其是在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之后。护士询问了一通情况便走。病房一时安静下来,秦晚夏的脸却烫得不像话。霍母是过来人,看着自家儿子不肯松的手,叹了口气把秦晚夏叫了出去。临走前,霍云策还不肯松手,一副生怕老婆被欺负的神情。
很多闹书荒的朋友再找一本叫《霍廷枭秦晚夏》的小说,这本书是大神作者霍廷枭秦晚夏倾心创作的一本重生小说,小说的内容还是很有看头的,非常精彩,主要讲述了:视线再度落到对面空了的座位,张升忍不住叹气。霍廷枭这性子,早晚得出事。……一天后,临县县衙。秦晚夏看着手帕上触目惊心的鲜血,疲惫从怀里掏出药混着嘴里的血咽下去……她见过了所有幸存者,没有阿爹,也没有霍云策,空欢喜一场,病情还加重了。她抹掉嘴角的血迹,把沾血的手帕收入袖中,才疲惫走出县衙。刚出大门,却在一匹汗血宝马旁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秦晚夏认真看去。黑沉沉的天空下,男人的身影高大宽厚,桀骜的眼神带着一阵狠意向她刺来。
厉枝宁互辞是著名作者最新写的小说里面的男女主角。作者文笔不错,诗词功底丰富,文章结局很意外,千万要看完哦!咱们接着往下看|厉枝看着转身正要去吹头发的苏温,嗤笑出声,“你告诉我,我得跟哪种人?”苏温停下,转头怀疑般地反问,“什么?”厉枝噙着泪,倔强地看着苏温,语气利落带着嘲讽,“你要我像你一样成为有钱人的玩物才甘心?”苏温低吼,“厉枝?!”苏温恼羞成怒,脸上的肌肉都在跟着颤抖。厉枝一点都没有退缩,反而更有底气,“据我所知,傅先生的特殊癖好就是好人妻。你认为他会为你放弃一整片花园吗?他有那么多女人,你